如果有人在看这篇随意到家了的作品,不要怀疑。它们如此破碎的原因是,你看到的都是我脑子里的弹幕。
所以文字才会是没头没脑没逻辑的样子,因为你自己心里想事情的时候,也不会把它们一条一条梳理成前后呼应、有理有据的800字议论文吧。
而且我说话的时候很喜欢押韵,这是我对强迫症患者们特别友好的一种体现。
哦对了,上一次更新的剧情进行到哪里了?是不是我已经成功让邓嘉一爱我爱得要死要活,每天深情款款地盯着我,一天说十遍我爱你了?
如果没有的话,那是不是邓嘉一已经不再是性冷淡,也不再冷冰冰。而是每天和我恩恩爱爱亲亲我我,像一对神仙couple了?
如果也没有的话,那我应该是午睡醒来,该收拾收拾去搬下午份的砖了。
上次思考完应该努力的方向之后,我又有了新的思路。制造暧昧这种小事,我简直再拿手不过了。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没错,我又有计划了。鲁迅还是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好的计划是成功的一半,名人的话是不会错的。如果错了那这句话可能不是名人说的,因为死人是不会撒谎的。
我有的时候也有点佩服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逻辑能力。我应该去当柯南动画制作组的编剧,不行的话去逆转裁判的辩护席上混混也可以。
还是说回我的暧昧制造计划,这次我准备给我的计划起名为,起名为……打火机计划!制造暧昧,重燃爱火,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当然,如果同事的桌子上不是只摆着打火机、烟盒、保温杯、新疆大枣和抽纸的话,也许我还能想出更合适的选项。这都要怪我的同事啊,中年人的生活实在太单调了。
哦,对不起,看错了。他只是个掉光了头发的年轻人而已。
……真的对不起。
有个问题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我好像患有脑内多动症。具体来说就是上一秒的我完全不知道,下一秒我的脑子里会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
在某网上搜索“胡思乱想是什么病”,果不其然,我得了神经衰弱、臆想症和抑郁症等等疾病。想了想都不是什么绝症,那还是随它去吧。
不过后来我反应过来了,谁会猜得到自己下一秒的想法啊。上一秒的你也不会知道下一秒的自己想去吃东西还是想上厕所吧。
啊,一开始我在想什么来着。哦,我的暧昧制造计划。
我果然还是应该去医院看看的吧!
不行不行,谈恋爱才是正经事,还是来讲我的打火机计划。
暧昧这种东西,它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两个人之间暗生情愫,彼此觉得暧昧,另一种是周围的人觉得某两个人有些暧昧,在有色眼镜的加持之下,一来二去,这两个人即使没有暧昧也会变得暧昧。
我的计划就是双管齐下,既要让邓嘉一觉得我们共处时暧昧丛生,也要让周围的人替我的打火机计划助攻。
无数日漫、日剧主人公的经历告诉我们,有一样东西在制造暧昧方面是万能的。它就是我眼前这盒,双重巧克力味的pocky饼干。
当你和喜欢的男生分别咬住饼干的两头,两个人的脸不断缓缓靠近,对方游离而害羞的眼神出卖了自己,伴着令人心动的咔嚓咔嚓声,你们的嘴唇像接吻鱼一样贴到了一起。
先是轻轻的触碰,柔软的触感如春风吹起的涟漪。然后风力加剧,你们忍不住追逐着彼此的唇——尝到了对方嘴里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巧克力pocky。
怎么样?忘掉最后一个场景,前面的部分是不是足够令人脸红心跳。看到了吗,这就是万能pocky的魔力。
而且,最近我发现,我有一项隐藏已久的超能力。只要我在心里不断地念同一句话,那我的想法就能变成实际,不过此项能力的作用对象仅限于邓嘉一。
所以,白天在办公室里,我整整念了一天的邓嘉一晚上陪我吃pocky,邓嘉一晚上陪我吃pocky,邓嘉一晚上陪我吃pocky。
现在,邓嘉一果然就坐在我旁边,生无可恋地盯着我拆那盒巧克力pocky。为了表示我的体贴和尊重,我还问了邓嘉一想从哪一头开始吃,虽然我更喜欢巧克力那一头,但邓嘉一喜欢的话,让给他也不是不可以。
邓嘉一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瞥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拿出一根pocky,把有巧克力的那头塞进我嘴里。
我们简直是心有灵犀。
我叼着饼干朝他努努嘴,他做了半天的心理准备,终于张开嘴咬住了饼干的另一头。
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我用牙齿不断地前进,要到中间部分的时候,他却一口咬断了饼干没有巧克力的部分,害我楞在原地。
最后的结果是我连着吃了十几根的巧克力,邓嘉一咬断了十几根饼干,一点也不肯配合游戏。
可见我的超能力不太行,还是缺少一些加持力。下次我得念,邓嘉一不能咬断饼干的陪我吃pocky。
接下来需要隐晦地暗示周围的人我们的关系。
虽然在我的社交网络轰炸下,学校里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我和邓嘉一在一起,但公司里的同事们却是毫不知情。我们约定在办公室里保持低调,其他人都以为我们是普通的校友。
俗话说得好,自古红蓝出CP,不是CP也会产生多余的情感,不信你看……算了,太占篇幅,此处省略一万对CP。
所以,我买了一件蓝色的宝可梦T恤送给邓嘉一,而我暗戳戳准备了一件同系列的红色款。我穿红色的原因是,邓嘉一拒绝接受这两件T恤中的任何一件。我念了整整两天之后,他才勉强同意穿一天的蓝色T恤。
于是这一天办公室所有人都见证了,我像个跟屁虫一样在邓嘉一的身后晃来晃去,不管是接水、吃饭、上厕所还是午间休息。
但是竟然,竟然没有一个人具有一双慧眼,能看出我们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我心灰意冷地回到座位上,旁边脱发严重的兄弟神秘兮兮地凑了过来。看到那双寓意丰富的眼神,我意识到他就是那个可能生了慧眼的人。
我立刻转过椅子侧着身子听他讲话。果然,他问,你这衣服和邓嘉一一起买的么。
我疯狂点头。
他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满怀期待着等他道破我俩之间的暧昧,然后就听见他说:
“哥们,邓嘉一不行啊。他自己买个蓝的,穿着勾引美术小姑娘。让你买个红的,来衬托他自己。你这个红的说实话,有点太娘了。”
真是太过分了。
知不知道用衣服来评价别人是不对的啊,你头顶都快变地中海了,我有说过你像葛优吗,我只是在心里想你越来越像徐峥而已。
9.
如果说交往的前三个月是热恋期的话,那我和邓嘉一现在已经到了平淡如水的过渡阶段。真是让人唏嘘啊,我那还没开始就夭折在襁褓中的热恋期。
说实话,我会喜欢上邓嘉一这种事情也很出乎我的预料,至少在我的想象里,我的男朋友不会一年四季都穿格子衫和T恤。
说到这个我就有十万句话要讲,虽然我也是计算机专业,并且目前也在网络公司实习,但是我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格子衬衫。
我一直以为大家取笑程序员爱穿格子衬衫是一种偏见,一种实打实的偏见,非常不可取。比如我就不爱穿格子衬衫,但我的代码写得很好,非常好,特别地好。
别看我平时多得一比,不爱干活的样子。其实我私下里特别地努力,经常加班到夜里,天天喝六个核桃补脑,才不至于像我的同事一样头顶总是感受到凉意。
邓嘉一则不同,作为计算机学院公认的码王,全校没有公认的校草,他明明该是个光环加身,出场自带BGM,就差把拽字写在脸上的男人。
然而,我好恨。我好恨每次BGM刚刚响起,拽字刚刚写完第一笔,邓嘉一就穿着各种颜色、各种样式、各种格子的格子衬衫走上舞台,让人恨不得聚光灯只停留在他头顶以下、脖子以上的位置。
邓嘉一这个男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我的看法,让我发现我才是那个有偏见的人,我歧视了那些嘲笑程序员只穿格子衬衫的人。
在没进公司之前,邓嘉一年四季也都穿着格子衬衫。他的衣柜一定是格子衬衫的海洋,我怀疑他死后甚至会被埋在格子坟墓里。死去之后的邓嘉一一定会变成格子衫怪,专门找茬那些不穿格子衫的程序员,然后成为鬼里面拥有最多格子衫和最会写代码的鬼。
但是,你们不要误会,普通人穿格子衫和帅哥穿格子衫区别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