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稷正经历着内心的剧烈挣扎,理智和良心像两只手在拉扯他的衣角,各自往不同的方向用力。就在这时,一个虚弱的男声响起——“宋稷!”用的是正宗的、地地道道的中国话。宋稷猛地扭过头,沙发上那个正在睡觉的男生醒了,他正用手肘撑着沙发扶手,试图坐直身体。男生长得很不错,眉骨清晰,鼻梁挺直,下颌线条利落而干净,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双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挑,即使在病容之下也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让他看起来像是古代小说里走出来的公子,那种住在深宅大院里、常年咳嗽却永远衣衫整洁的公子。
但宋稷的注意力没有停留在他的脸上。他总感觉这个男人很熟悉。不是“好像在哪里见过”那种模模糊糊的熟悉,而是像宋稷在现实生活中反复看到的一张面孔,细想之下之后怎么也想不起名字,可那种“我应该认识他”的感觉挥之不去。男生一只手扶着沙发的扶手,另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似乎连坐直身体这件事都让他耗尽了力气。他继续说,声音虚弱而平缓,像是风穿过缝隙时发出的声响:“留下来吃个饭吧,我想你应该饿了!”这句话说到了宋稷的心坎上,他确实饿了!从中午出门到现在,他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又走了二十几分钟的路,胃早就开始抗议了!
而从客厅侧面的厨房方向飘来的美食香味,更是雪上加霜,那是一种浓郁的、带着黄油和蒜香的炖煮气味,像是有人在用文火慢炖一锅丰盛的食物。香味像一只无形的手,正一点一点地拽着他的胃往厨房的方向拉。宋稷站在台阶上,一只脚高一只脚低,整个人不知所措。他想走,可行李箱在楼上;他想留,可埃尔法刚才那句话让他浑身发毛。男生颤颤巍巍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的手扶着沙发背,身体的重量几乎全部压在那只手上。他迈出一步,身体晃了晃,像是风中的一棵芦苇;又迈出一步,脚步虚浮得像是踩在棉花上。他看起来非常虚弱,随时都会晕倒的样子,宋稷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冲过去扶他一把,但是他忍住了,他打内心里就不太想留在这里,哪怕是一顿美食的诱惑,对他而言也没有性命重要!
男生一步一步地走到宋稷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那只手瘦得能看到每一根骨节的形状,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青色的血管在手背上蜿蜒成一条细密的河流。“一起吃个饭吧,”他说,声音比刚才更轻,但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温和,“吃完饭再回家。我会请埃尔法女士送你回家的!”
宋稷将自己的手放在男人瘦弱又冰冷的手上。那只手凉得不像是活人的温度,更像是冬天里在河水中浸泡过的石头,冷意从指尖传到掌心,再从掌心一路蔓延到手腕。男人的手指细得几乎能感受到骨头的每一节,宋稷甚至不敢用力,怕稍微一握就会把那些脆弱的骨头捏碎。男人牵着宋稷的手,一步一步地来到了厨房。厨房比宋稷想象的要大得多,也更温暖。灶台上的火还开着,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食物香气,那是酱油和冰糖在高温中焦化后散发出的甜咸味道,混着葱姜蒜的辛辣和油脂的醇厚,像一张无形的大网,瞬间将宋稷的整个鼻腔俘获。
餐桌上的菜肴让宋稷愣住,一道清炒油麦菜,翠绿的叶片整齐地码在白色的瓷盘里,表面泛着一层薄薄的光泽,蒜末均匀地撒在上面,散发着新鲜的辛香。一道排骨玉米汤,金黄的玉米段和大块的排骨在砂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汤色乳白,表面飘着几颗枸杞和一小把葱花。一道家常千页豆腐,切成薄片的豆腐在铁板上煎出焦黄的外壳,浸泡在深红色的酱汁里,上面点缀着青红椒圈,还在滋滋作响。甚至还有一道红烧肉,一块块方方正正的五花肉在砂锅里安静地躺着,酱色的汤汁浓稠得发亮,每一块肉的皮都炖成了半透明的琥珀色,颤巍巍地晃着,像是轻轻一戳就会化开。
正宗的中国菜!完完全全的、地地道道的中国菜!
男生有气无力地拉着宋稷在餐桌旁坐下来,他自己也扶着桌沿,小心翼翼地坐进椅子里。他的声音虚弱得像是一阵随时会被风吹散的烟:“这是我专门从温乡学弟那里借来的中国厨师做的,希望合你的胃口!”男生的语气很温柔,那种温柔不是客套的、程式化的温柔,宋稷坐下来,目光在红烧肉和排骨汤之间来回摇摆。他的嘴里因为食物的香气正在不停地分泌唾液,舌根发酸,喉咙发紧,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了一样发出无声的抗议。
但是宋稷没有忘记自己来此的目的。他咽了一口口水,问:“阮玉学姐和温乡学长说,他们有一个朋友需要心理辅导,那个朋友指的是你吗?”男人靠在椅背上,那张消瘦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那个笑容来得很慢,像是从水底一点一点浮上来的气泡,到了水面就碎了。他说:“算是吧!”
宋稷的脑子被胃控制住,他有些转不过弯来,什么叫“算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算是”是什么意思?是又不是?还是又是不是?但他的脑子只纠结了零点三秒就因为红烧肉的色泽彻底缴械了。他没打算深入问下去,毕竟吃饭要紧,再不吃他的胃就要从嘴巴里跳出来指着宋稷的脸骂他矫情。于是宋稷换了个问题:“那我需要做什么?”
男生没有直接回答。他伸出手,用一只青花瓷的小碗从砂锅里盛了一碗西湖牛肉羹。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完成一件精细的手术。勺子探进汤里,轻轻搅动,舀起稠厚的汤汁和细碎的牛肉丝,再一点一点地移向小碗的边缘,让多余的汤汁顺着碗壁流回去。他的手抖得厉害,勺子在碗和砂锅之间的半空中颤颤巍巍地悬着,汤汁洒出了好几滴,溅在桌面上留下浅褐色的小圆点。男生差点将这碗牛肉羹整个洒出去,宋稷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接,好在最后一刻男生稳住了,他将碗递到宋稷的面前。
“先喝点汤,暖和暖和!外面的雨太大!”男生的声音轻得几乎要融化在汤的热气里。他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碗中的汤面上,像是在看着某种很远的东西,然后说,“她以前就很喜欢在吃饭之前喝一点汤!因为奥格斯堡总是下雨,她觉得很冷!”这句话没头没尾的,“她”是谁?宋稷握着碗的手顿了一下,但他还没来得及追问,男生已经将目光移开,像是在刻意回避这个话题。
埃尔法女士坐在瘦弱男人的身边,她将手在餐巾上擦了擦,随后又擦了擦筷子上的水渍,然后不熟练地拿起筷子,她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距离开得很大,筷子的尖端在空气中张开又合拢,像是一对不太听话的钳子。她试了几次才勉强夹起一块千页豆腐,还没送到嘴边就滑了下去,啪嗒一声掉回了盘子里。她并不气馁,又耐心地试了第二次,这一次她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