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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 6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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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芝的稿子还有一部分没有抄完,老易见她的手指又磨得红红的,要替她抄剩下的。

“两种笔迹,会要人知道的。”王佳芝道。

那编辑是他的同学,他的笔迹他当然认得。

他笑道:“他也知道我们的事儿的。”

王佳芝抄稿子的时候有时候要小猫咪坐在自己腿上,一只手抱着小猫咪,一只手拿笔写字。小猫咪一直很乖,也不闹人。写着写着,听小猫咿呀几声,心情好多了。

老易也把小猫咪抱在怀里抄东西,他的字特别好看。他年轻时候起就对书法很感兴趣,喜欢模仿大家的帖,行楷、瘦金体、飞白体尤其写的好。

他要是轻松状态下写东西,有时候一开心,一篇稿子或者一封信,通常换了好几种字体。王佳芝只在书法书上看到过飞白体,还是第一次见人写飞白体。

小猫咪好像能看懂一样,两只小爪子扒着桌沿儿,认真的看爸爸写在纸上的字。

王佳芝坐在旁边,头靠在他肩膀上。

老易从年轻时候起就是,工作要专心,当然要一个人,不可以有人打扰。现在就不一样了,没想到到了中年,竟然挂了一身的人。在家里的时候,两只猫就这样挂在身上,不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心里又挂着她们。现在再也不敢说书房禁地,除了自己他人勿入了。不过王佳芝轻易也不会进来打搅他,除非他很久不出去,想他了才进来看看。

至于这个很久是多久,自然不能拿常人对于时间的概念来判断。比如说他们的久别,不到五个二十四小时的久别。

王佳芝觉得这很正常,契科夫小说里写道:四个钟头在热恋的人无异于四个一千九百年。

他们可是分开了三十个一千九百年!

王佳芝拿起他抄完的几张看起来,这字真是好看。也难怪***那样的喜欢他。不止是工作上的能力,气质风度,文笔书法,人都是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

字如其人,他平时写的是行楷,规规矩矩中又带着些草书的飘逸不羁。

老易和她讲,第一眼看上去很不舒服的人,无论这人好与坏,都不宜深交。因为你同这个人不投缘,交往太深可能会有麻烦。

人与人哪怕只是单纯的利益往来,也是免不了投缘扶持。王佳芝现在越来越信这句话。当初第一次见赖秀金就觉得这人吊梢眯眼,不像好人。后来以为她是活泼疯癫一些,也就忘了第一印象。老吴也一样,第一次见觉得很不舒服,好像一只油腻衰老的大老鼠。不是北方那种灰色可爱的老鼠,是广州老家那种脏脏的大肥老鼠。

他竟然还比老易小几个月。

邝裕民也一样,大男子主义,又骄傲又做作。王佳芝一开始就看出来,但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鬼迷心窍了,怎么就是觉得可以忍受呢。其他几个人渣更不用说了,第一眼见都觉得很不舒服。说也奇怪,黄磊长得算好看,欧阳这种白净的胖子都是给人很亲切的感觉。可是就是觉得他们面目可憎。

小说里讲,一个人出门,或者进去什么地方,如果觉得心里不舒服,一定马上离开,人潜意识里的直觉就是在提醒自己远离危险。自己那时候太年轻太蠢了,要是早明白这个道理,一定离他们远远的。

和老易在一起倒是,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他很好看。后来就算他生气的时候那样对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反正他做什么自己都不觉得不好,除非怀疑他外面有了别人,要她抓心挠肝的。

反正只要是他说的,她都是觉得有道理的。

出事之后老易也怀疑,什么叫不深交。自己和老吴太不够深交的了,为什么还是逃不了他的毒手,要王佳芝遭遇那些事情。

王佳芝想起妈妈给她算命的时候那老人的话,虽然不信,但曾经她憧憬爱情的时候,觉得应该也是差不多的。

自己会在走廊迎头邂逅那个人,一见钟情那种。她到现在都相信,日久生情根本不算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就是命中注定,两个不认得的人一眼万年。

好像很多作者写和初恋相遇,女孩子穿着一件蓝布褂子。她的想象中自己的会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长衫。她更喜欢中式的东西。

他倒是也喜欢穿浅灰的长衫,体态真的很漂亮,中山装也好看,更能显出曲线来。

王佳芝越来越楚王重细腰,就是看电影,男主角没有盈盈一握的腰肢,她就觉得腰粗。

然后他们没有什么钱,也许爸爸也会反对她嫁一个家境贫寒的人。爸爸自己就是攀高枝看中外婆家有钱的,当然不会要女人嫁个穷小子,做亏本的买卖。但是爸爸管不了她。她们会过一段清贫却温馨的日子,为了生计他们会给报社杂志社投稿,就是这样的静夜,他穿着浅灰棉布长衫在桌子前写东西,她坐在他身边,头靠在他肩膀上。

桌子上插着她从外面摘来的海棠花,或者玉簪花,或者荷花,或者蔷薇花,或者小雏菊,又或者是白梅花。反正是应季的不花钱的那种。现在他案头的湖绿花瓶里就插着她从花园摘来的白梅花。

然后他们的生活会有改善,再然后过上两三年,他在仕途上有了作为,他们的日子好起来。他的事业越做越大,她继续写作,名气也越来越大。最后好像算命的说的,一辈子功成名就,荣华富贵。

现在她还会畅想这早已不可能实现的幻想,虽然每次想来都是那样痛苦怅然,但还是忍不住会想。白日做梦又不妨碍什么。

王佳芝想着想着,一只小爪子伸进他长衫的口袋里掏啊掏的,要么伸爪子薅他的衣服。小猫咪还乖乖的坐着,两只爪子乖乖的放在桌子上看爸爸写字,妈妈却这样不老实。小猫咪伸出小爪子摸了摸妈妈戴在头上的那枝水仙花。

王佳芝读他那几箱子的旧书报杂志。他当初办的报纸,不止要写社论,小说版块好多也是他写的。

想起里面他写:怀里好像揣了只兔子一样,怦怦乱跳。

还有写,心里好像装了几十只小猫,百爪挠心。

她读了忍不住笑起来。那至少要有二十五只小猫才可以,要不然不够一百只爪子的。

他写的初恋,应该是一个皎花临水的清美女孩,穿一件蓝布衫子,披着流水一样的长发,头上簪一枝白兰、茉莉、玉簪或者什么别的白色的纤细的香花。

王佳芝特意悄悄从旧衣服里找出自己的一件蓝布衫子,等着什么时候穿给他看。也不知道他还记得不得自己年轻时候写的东西,不过人的喜好也会变的,年轻时候喜欢那样的女生,现在可能不喜欢了。看他之前找的那几个,都是浓妆艳抹红玫瑰花一样的。虽然他讲她现在这样不化妆很好,但他们开始的时候自己是浓妆艳抹的啊。

王佳芝悄咪咪出去,先去厨房削荸荠,剥笋,煮年糕汤给他做夜宵。年糕煮上之后,去屋子里换上蓝布衫子,编成辫子的头发也打开梳直,适合的花刚好有白色的素馨花,她从花瓶里挑了一枝簪在头上。

老易刚替她抄完稿子,抱着小猫咪玩儿,一抬头,见她换了装束,穿着一件藏蓝色棉布衫子,披着头发,头上插着一枝白素馨花,手上端着一只托盘微笑着进来。

这不就是自己年轻时候理想中的姑娘吗。他也想着,她会在自己熬夜工作很累很累的时候,做吃的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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