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怎么来了?”
一个两米来高,满脸络腮胡的汉子领着士兵搬运炮台,见到普瑞斯兰的到来,先是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然后快步走来。
任何人都不该来到这个被社会抹除的地方,无论谁来几乎都是有来无回
其中最不该来就是这位世人眼中的废物王子。
普瑞斯兰看了他一眼,将这位汉子心底的疑惑都清除,开门见山地说:“外面在找你们。”
“啊?”汉子不敢置信。
普瑞斯兰:“老国王要死了,王子公主们斗个你死我活,你还有继承权,他可能有继承权。”
“啊?”
这汉子正是仍没有放弃继承权但一次都没有露面过的二十九王子。如今四十一岁,在舟卜忑算是成年没多久的青年。
但许是被失落之地的风沙刮走了年岁,这位二十九王子长得十分成熟,而且几乎只长身体。
他是个憨厚的人,长了个无比实心的心眼子,最多用来权衡利弊,从不会用来算计什么。普瑞斯兰十分清楚这一点,没人能在他面前进行伪装。
跟这人说话不用担心什么事,只要平铺直叙就好。
于是普瑞斯兰贴心地扔下了一枚重磅炸弹:“排除他,有继承权只剩你,老二和小十六了。”
“啊?”二十九王子指了指自己,惶恐极了:“我配吗,我我我……我弃权!我就一混吃等死的小兵,我配吗我……”
他出身不好,魔法天赋不高,无任何人在他的身上押注。知道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出头鸟在火上翻滚炭烤,要死的心都有了。
普瑞斯兰点了点头,替他向首都那边发送了放弃继承权的信息。然后,他说:“带我去见大哥。”
二十九王子忙摇头,说:“这可不行,父王规定……”
“带,我,去见,大哥。”
“好。”
大王子所在的要塞是一座移动城市,追着鬼魔跑,又或者被鬼魔赶着跑。
这座城市名为何奈城,舟卜忑东大陆俚语,意为移动的墓碑。这座城市的设计及建造都是秘密进行的,设计者自然也未署名。但看这设计风格,了解的都能猜出来。
二十九王子带着普瑞斯兰进入一间被层层守卫的房间,房间内有一个巨大的沙盘,沙盘中只有红沙与一个正在移动的三角模型。
一人撑在沙盘一旁,花白的、如水般流动的鬓发与胡须,左臂与胸腔内的器官都被半透明的机械替代,剩下的肢体也呈半透明态。
魔法师与机械器官几乎不能共存,因为在他们自行虚无化躯体后,使用魔法时那些躯体仍会短暂有实体有痛觉的出现,会与机械器官产生排异反应。
所以魔法师只会用宽大的衣袍遮住自己的残疾,而非装义肢。
能忍受义肢与回归虚无肢体互相挤压排斥的狠人除外。
这位花白鬓发的人的情况更特殊,他生前是前面提到的狠人,因经常性在抗击鬼魔时透支魔力导致虚无化快速扩张,目前已达成完全虚无化成就。
他听见一重一轻的脚步声,抬头,不怒自威。
摆手叫下属们暂时歇息去,一双锐利如鹰的眼睛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普瑞斯兰。
从出身来讲他们都是王后所出,从年龄来讲他们相差不到二十岁,本应是最了解彼此的兄弟,此刻却仿佛陌生人一般。
王后不认这个孩子,国王在知晓他懦弱到不敢与任何人或魔物动手后就当作没有这个孩子,于是四王子成了小王子,不被任何人承认。
大王子从小泡在政治里,长在军营里。而小王子从小养在时空大魔法师那。两人除了在王后那里见过几次,几乎没有过交流。
听普瑞斯兰说完外面的事,对于自己的弟弟妹妹们死的死残的残这件事并不意外。
“你变了许多。”大王子对普瑞斯兰说,避世不出,只会研究魔法的小王子可不会将王室的争斗放在心上。
普瑞斯兰颔首,他并不想谈论这个。他知道唯令眼前这大漠界碑起波澜的只有一件事。
“有人劫走了供给的魔石。”
果不其然,大王子瞬间一巴掌拍在沙盘上,石质的沙盘十分干脆地裂开了,红沙洒在地上,与风灌进来的那些混在了一起。他怒目圆瞪,道:“胡闹!防线就要破了,这不是——”
防线破了这各式各样无穷无尽的鬼魔可都要涌向舟卜忑大陆。
叛国,不,没那么轻,背叛人类!
普瑞斯兰并不觉得现在有那个时间给大王子生气,他打断了怒斥,说:“若你调供你使用的那部分给防线,刚好。”
完全虚无化等同于一直用魔力维持身体的状态,完全是拿魔力吊命,消耗量巨大,一旦断了,哪怕只是断了一秒钟都无可挽回。
大王子立刻反应过来:“冲着我来的?”
始作俑者在逼他做选择,自己的命,还是失落之地的防线。
普瑞斯兰颔首:“对。”他轻挥魔杖,一道魔力落在大王子身上,游走一圈后带着信息回到他的手中,引得一声惊疑:“竟然真的有针对灵魂体的毒。”
若将完全虚无化的身体比作气球,魔力是气撑起半透明的皮囊。那这毒就相当于在皮上扎了窟窿,再怎么往里打气也没救了。
“无解?”大王子皱眉问。
“我又没有治愈的权能。”普瑞斯兰指着大殿中悬挂的一盏骨灯,那灯的功效是加速治愈可抵抗红沙侵蚀。而骨头的来源……他反呛道:“她那权能是治百病,诅咒却是食其血肉才能治百病,早在我出生之前就被吃没了。”
权能为『治愈』的那位坠星死的比优昙瑞还早,那时候做骨灯的那位师傅的手艺还比较青涩,尚且不会如何将魂魄拘于骨灯内。
所以『治愈』早就魂归冥界,散去了。
现在想请教一下魂魄、请魂上身都做不到。
“……”大王子年岁更长,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他沉默了不到一分钟,干脆了当地做了决断:“那我唯有一死了。”
他一定会这么选的,无论是背后的始作俑者还是普瑞斯兰,又或者是任何一个知晓大王子为人的人都无比确信这一点。
普瑞斯兰点头,手中魔杖挥舞,平静地说:“我尽力让你能在没有魔力的情况下继续‘存在’一个月,安排后事吧。”
何奈城需要将领,大王子在此百余年,只有他真正了解这座城市,也只有他最知晓这片吃人的土地的秉性。
他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找一个继承人,一个能撑住的人。
大王子揉着太阳穴思索一阵,将门外把守的二十九王子叫了进来。他看着二十九王子那张憨厚的脸,发出了死马活马都没有的叹息。
“我五十一岁就被父王的密诏派到边关驻军,发现了这失落之地,自请驻守,从此没再离开过。二弟莫兰来过,被我赶回去开疆拓土了。小二十卡米斯来过,战死的时候为了防止尸变被我亲手处理了了。第三个就是你……赶也赶不走,如今竟是你送我走了。”
老二莫兰适合跟人斗,与鬼魔这种几乎没有脑子的存在争斗太屈才。二十王子卡米斯与鬼魔之间有血海深仇,过于激进,在一次突袭中因过于深入失落之地而一去不回。最后剩的这个躲着人世的算计,无功无过,是很好的兵,但做不了将。
后继无人啊。
二十九王子听了他的话,扑通一声跪倒在大王子脚边,霎时间猛男落泪哭成了个泪人,“大哥——”
大王子听着他这话头疼,一脚把人踹出房间。
“哭什么哭,出去不杀够一百只鬼魔别回来吃饭。”
二十九王子从断门板上爬起来,回了声响亮的:“是!”
“接班人?”普瑞斯兰施法结束,问。
“他实力不够,镇不住。”大王子仿佛一瞬间又老了五十岁,本就两只脚入了土,现在连身子也一块儿进去了。他踱步到窗边,感慨说:“这地方的人,要么一去不回,要么就是长寿的怪物。魔法师太少,魔石也不够,全靠二十年前研究出的这点机器和我们这些已经是怪物的家伙硬撑。”
这地方与世隔绝,又被各国联合保密。不知情者一无所知,知情者并不了解此地不当回事,支援的人和经费经层层审批,十不存一。
来到此处的人,要么战死,要么在与鬼魔们漫长搏斗中被红沙同化,肢体被替换,心灵被摧残,最后变成为了活下去只知屠杀的野兽。
英雄也好,野兽也罢,没人铭记也都一样。
“多少人一无所知地死在这茫茫红沙之中,生前不留名,死后无人记。”
普瑞斯兰并未接话,他没有任何感触。
他知道这是不正确的,但不是对某人的不对,也不是对某个群体的不公平,是舟卜忑大陆全体生灵的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