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宋佳宁约林语晴在万象城的火锅店吃饭。这次不是只有她们两个人,宋佳宁正式把她的程序员男朋友带来了。对方姓赵,戴黑框眼镜,穿格子衫,个子中等,长相普通,但说话的态度很真诚。宋佳宁在餐桌上宣布:两个人决定同居了。
“你爸妈知道吗?”林语晴问。
“知道啊,我妈说‘你们年轻人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反正赶紧结婚就行’。”宋佳宁翻了个白眼,“我说你急什么,人家语晴也是二十六才结的——”
“二十七。”林语晴纠正她。她领证那天是去年五月,那会儿她刚过完二十七岁生日没多久。
“对对对,二十七。反正就是,你是我身边结婚不算早但过得最好的,婚姻典范,所以我特地来跟你取取经。”宋佳宁给她夹了片毛肚,“你是怎么发现陆总是对的人的?”
林语晴低头搅着调料碟,认真想了一会儿。她想起跨年夜在江边他说的那句“想把那一秒拉长到一辈子”,想起银匠铺子里他为她画桂花图样跑了三趟,想起那枚从结婚第一天起就从没在他手指上离开过的银圈。但她最后没有说这些。她只是笑了笑,说:“大概是发现他觉得我很特别的时候吧。”
从火锅店出来,林语晴在万象城一层的饰品店买了两对银色素圈的耳环,一对自己留着,一对塞进包里准备明天送给宋佳宁当搬家礼物。她等陆宴琛来接的时候靠在商场门口的大理石柱上,编辑了一条消息发给宋佳宁:「你上次说你男朋友会在便签上给你留言?我觉得这个习惯挺好的,你搬家之后好好珍惜。」
宋佳宁秒回:「怎么珍惜?给他买个好看点的便签?」
林语晴输入:「不用好看的。就便利贴就行。重点是写什么,不是写在哪。」
宋佳宁发了一排感叹号过来:「你这个已婚女人说话越来越有哲理了。」
林语晴笑了一下,把手机收进包里。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露台上那盆茉莉和那株刚移栽进大花盆的桂花树正在夜风里轻轻晃动,空气里有隐隐的甜香。她洗完澡出来窝在沙发上,陆宴琛正靠在一旁翻那本她永远看不懂的德文书,鼻梁上架着细框眼镜,台灯的光落在他侧脸上,勾出一道安静而专注的轮廓。
她的头发还没完全干,水珠顺着发尾落在沙发上。他放下书往里挪了一寸,拿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干毛巾,帮她轻轻擦着发尾。他的动作很轻,力道控制得像是经过精密计算,既不会扯到头发的根部,又能把多余的水分吸干净。
“陆宴琛。”她闭着眼睛开口。
“嗯。”
“今天佳宁问我,怎么发现你是对的人的。”
他的手停了一下:“你怎么说的?”
“我说大概是发现他觉得我很特别的时候。”
陆宴琛没有回答,但他的手指穿过她半干的头发,指尖在她颈后轻轻摩挲了一下。那枚银戒碰到她耳后的皮肤,不凉,被他的体温捂得很暖。
“不晚。”他说。
林语晴弯起嘴角,没有反驳。窗外的玉兰花已经落尽了,树上长满了绿油油的新叶,在月色里沙沙地响着。露台上那株桂花树又冒出几片新叶,离秋天还远,但每一天都在慢慢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