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乍起,秋色浸染京华。
风不是燥热的,携着几分桂子清香,穿过深宅里的琉璃瓦,拂动了悬于檐角的鎏金铜铃。
那声响清越,却因这日渐高远的天穹与微凉的空气,平添了几分萧索。
裴府内,一封由大儒闺秀小姐闻清宁亲笔所书的金菊请柬,经由门房恭敬地送至裴云笙的书案前。
请柬质地是上好的澄心堂纸,触手温润,边缘烫着暗金的卷草纹。
字迹娟秀中透着风骨,墨香混着淡淡的菊香,邀她三日后于曲江之畔,共赴闻家举办的“金菊宴”。
这金菊宴,表面上是京城年轻一辈文人墨客的雅集,实则是一处没有硝烟的名利场。才子佳人们于此吟风弄月,一首诗,一阕词,便可能决定了来年的仕途风流,亦或是牵起一段梦寐以求的良缘。
此处是锦绣堆,亦是修罗场,不知多少人在此一飞冲天,又有多少人在此折戟沉沙。
拂雪将请柬奉上时,正见自家小姐持着一卷泛黄的前朝旧档,看得专注。
她只淡淡瞥了一眼那精致的请柬,便置于一旁,仿佛那不是人人趋之若鹜的闺家雅宴,不过是一张寻常的拜帖。
那份沉静,让在旁侍候的拂雪心中都生出一丝不解。
“小姐,这闻家的金菊宴,您是去,还是不去?”拂雪轻声问道。
裴云笙的目光并未离开书卷,声音平淡无波:“去,为何不去。”
她当然要去。
前世此时,她正因初入翰林,一心扑在卷宗之中,婉拒了这场宴请。
后来才从旁人艳羡的言语中得知,楚婉音便是在那场金菊宴上,以一首惊才绝艳的咏菊诗,艳压群芳,得了“京华第一才女”的美名,也更引得林远书另眼相看。
如今想来,那诗,又岂会是楚婉音所作。
裴云笙唇角勾起一抹微不可察的冷弧。
她这位表妹,自幼寄居裴家,于诗词上虽有几分小慧,却无那般开阔的意境与风骨。
前世的自己,竟被亲情与信任蒙蔽至此。
“世人皆以为宴席之上,推杯换盏,吟风弄月。”她心中默念,“殊不知,这世间本就是一场盛宴,有人为客,有人为肴。这一世,我绝不再是那盘中之餐。”
她既已知晓了菜色,又岂能不赴宴,亲手将那道“主菜”送上桌呢?
“拂雪。”她忽然开口。
“奴婢在。”
“去我妆匣中,将那支白玉簪取来。赴宴那日,便用它吧。”裴云笙吩咐道。
拂雪微怔,那支白玉簪通体素净,无一丝雕琢,是小姐所有饰物里最不起眼的一件,平日里是绝不会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佩戴的。
“是,小姐。”她没有多问,恭声应下。
只有裴云笙自己知道,她选的不是发簪,而是一把藏锋的利器。
素白为刃,正配即将到来的那场好戏。
与此同时,另一处绿柳掩映的院落里,楚婉音正对着妆镜,细细端详着自己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