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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第八十二章 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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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叫爱?洛默也没有定论。

贺亭洲把自己拥有的许多,撒落一点残渣给他,是爱吗?

秦世逾在贺亭洲的吩咐下,对他的看管容忍,是爱吗?

葛箐丢弃他以后,又把他捡回来,是爱吗?

爱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千奇百怪的形态,洛默觉得自己是一只追着毛球的猫,以为幸福在自己面前唾手可得,随即那个毛球后面的线一松,他又朝着永远捉不到的目标前行。

既然不知道怎么纾解自己在迷宫里的彷徨无助,那就用鲜血来证明吧。

洛默第一次用刀片划破自己手腕的时候,他告诉自己,那是无意的。文具里削铅笔的刀片,在他的手腕上烙下一吻,用鲜红的血丝当作唇印。

体会到血液从身体流出去以后的静谧安逸,洛默一发而不可收拾。

知道家里有监控,他回家时总是摆出恬淡安适的笑意,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在贺亭洲和秦世逾的包围下,吹着幸福的泡沫。

哪怕在家里走的每一步,腿都像灌了铅,都需要他的全部意志力去驱动。

他头一次感谢起了秦世逾催他去上学,让他还有个自我躲避的空间。

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洛默仿佛觉得鞋尺寸不合适一般,一会儿便蹲下来给自己系一次鞋带。

其实只因为那时候他喘不过气,想借这个动作给自己缓一缓。

午休的时刻,洛默藏匿进厕所的隔间里,用刀片一次一次地在自己光滑的肌肤上游走,四肢的皮肤全都变成了他的磨刀石,可纤薄刀片的锋刃,并没有在他的身体上,被打磨得光滑一点。

因为他本来就是颗路边没人要的破石头,谁见了,都能踢一脚,让他滚得远一些。

手腕内侧、小臂外侧、大腿根部、脚踝上方……全身能让他试的地方,他都试过了,每一处伤口的痛感都不一样。

手腕内侧最敏感,刀片划下去的时候几乎是瞬间就能感到尖锐的刺痛,有脉搏跳动的关系,皮肤上会有连串的抽痛。

大腿根部的痛感更钝一些,但持续的时间更长,走路的时候布料摩擦到伤口,会带来蚂蚁爬过一样的刺痒。

割得多了,他学会了控制深度,只划破表皮,不伤到真皮层以下的血管,这样出血量不大,愈合得快,不容易被发现。

用指甲掐自己,不像刀片那么干脆利落,但胜在隐蔽,随时可以做。不需要工具和准备,上课的时候把手伸到桌肚底下就能完成。

他把自己的手背上,掐出一道道的不规则月牙形淤痕。把手拿出来以后,不满意地看了看,怎么看都极其丑陋。

想起贺亭洲留在他身上的印子,觉得贺亭洲果真比他有绘画天分得多。

学校里便于找到的工具,还有圆规。虎口上被他扎了六七个小孔,孔眼排成两排,血珠从每一个小孔里渗出来。

他把血渍抹开,虎口上留下一片淡红色的印迹。别人问他,他就说拿红笔画的。

为了方便愈合,他从来没有在同一个位置上重复下过手。一片皮肤已经被伤疤结痂布满了,他就换下一处继续蹂躏。

一个精明的农夫,懂得如何让土壤轮番休息。

上课的时候,老师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只专注地研究着自己手里所有能刺破皮肤的文具,构思着接下来能给自己画上什么图案。

那粒蜡丸,他最终还是咽下去了。吞完以后,他竟真的期望药里有毒,能让他从自我折磨的漩涡里止歇。

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生。

洛默从此有了报复心,仿佛为了证明沈千彻说的东西是错误的一般,之后不管有没有作呕的感觉,他选择自己先催吐。

右手的中指和食指伸进喉咙里,压住舌根,胃里的东西就会翻涌上来。

那股酸苦的气味在唇齿间,久久不散。

洛默撑着马桶边缘,又干呕了几下,吐出一些透明的胃液,然后直起身,冲了水,漱了口,用毛巾擦了擦嘴角,对镜子里的自己展开了一个笑容。

催吐的时候胃酸逆流的感觉,会让他自然而然地落泪,这成了他给自己不纯感情的赎罪仪式。

有时候是在饭后,有时候是在睡前,有时候没有任何理由,只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喉咙里堵了什么东西,不把它弄出来就浑身不舒服。

洛默的食指关节上已经被咬出牙印,身体配合地收缩,胃液和食物的残渣一起涌出来。

不想让家里的人察觉什么,他一般选择在学校呕吐,吐完以后靠在隔板上,闭上眼睛,等那股眩晕过去。

但食道反流的习惯已经养成,有时候他在家里也会控制不住,直直奔向厕所。

那粒蜡丸到底有没有功效,已经不重要了,甚至沈千彻说得是不是真的,也无关紧要。

一个在他觉得幸福到无聊时刻出现的神棍,正好给了他一个理由,去做他一直想做的事情。把他的梦敲醒了,让他直面自己的内心。

他光是会去尝试沈千彻说的做法,就证明他的心底从来就没信任过这个家里的人。会因为外人三言两语的挑拨,就对一直善待自己的人产生猜忌。

这已经足够可耻了。无论对方有着什么样的意图,给予他的,总不是假的。

可他难以感到满足。心里的空洞还在滋长。

主人宝宝的游戏,他玩的时候,确实很乐在其中。扮演一个不会生子的孕妇,说着天方夜谭的台词,贺亭洲就会给他所有他想要的东西。

关注、抚摸、温柔的话语、被需要的感觉。

再好的东西,拥有得多了,就会腻了。就像连续吃了三个月的奶油蛋糕,哪怕再喜欢甜食的人,吃到最后,也只剩下了齁甜。

他分不清自己吐出来的到底是沈千彻喂给他的药,还是他自己心里那些咽不下去的东西。

那股恶心,到底是因为贺亭洲,还是因为秦世逾,还是因为每天早晨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对着自己笑的人。

他当一个被设定好的玩偶,摁下开关以后,就会做出固定的动作。

演着一个乖巧柔弱的角色,习惯了用同样的语气,说出同样的话。

撒娇扮痴熟练到不需要思考,腻人的情话脱口而出,脸部肌肉会自动调整到最合适的弧度。

洛默甚至觉得自己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在台上表演,一个蹲在幕布后面看着台上那个人。台上的自己极尽矫揉造作,幕布后面的自己冷眼旁观。

演得不错,但下一场能不能换点新花样?

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离开。

舍弃了现在令他舒服的一切,那他就无需纠结贺亭洲对他的好意有几分真心,又有几分利用。也可以不再想,自己的爱慕里,拜金和依恋,占比多少。

深夜睡不着的时候,他把那个画面在脑海里反复演练。

他可以收拾好为数不多的生活必需品,走出这栋房子,随便买一张去往终点站票,坐上一列绿皮火车,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

首先他要找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有点积蓄了,最多在城中村合租一间几百块一个月的单间,听着室友冲天的呼噜声,累了一天的疲惫身躯会沉沉入睡。

他可以完全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做一个没有任何过去的普通人,重新开始。

但那个画面永远只停留在火车在站台开走的那一刻。

洛默想象不出自己下车以后的样子,更想象不出自己在一个没有贺亭洲的世界里应该怎么呼吸。

挑准贺亭洲不在家的一个下午,他真的尝试过一次半途而废的离家出走。

只拿了一个行李箱,收拾了换洗用品,带上自己存的两千多块钱现金,洛默走出别墅的门外。

秦世逾不在,一路上的佣人也早就习惯他的心血来潮,当他想临时出去旅游,没有任何人拦他。

对着主宅的大门,洛默站了许久,想想自己独立闯荡要面对的一切。

和煦的阳光撒在他身上,照不亮他惨淡的前景。

然后洛默又灰溜溜地拎着行李箱,回了房间。

箱子里打包收拾的东西,全部物归原处,那个箱子也放入地下室的储物间,不再被打开。

他忽然想到了和贺亭洲游览过的水族馆。

那些被关在玻璃缸里的海洋生物,在恒温清洁的水源里,还记得海水的咸涩气息吗?

它们栖息的缸底,铺着彩色的石子,有着迷你的假山。

它们还想回到随时可能被大鱼吃掉,被暗流卷走,危机四伏的大海吗?

他和那些被关着的动物一样,都是用有限的自由,换取生存的无虞。只不过那些动物是出不去,他是不想走。

身子底下躺的一张床,都比许多人家的全屋装潢更贵;枕套被褥滑如流水;饿的时候,随时有人把饭端到他的面前。

如果他离开了,这些全都将化为乌有。

选择了自我负责的人生,他只能躺在一张咯吱作响的折叠床上,盖着有霉味的被子,担心下个月的房租从哪里来。

打工时或许要站在油腻的收银台后面,忽视自己僵硬的脊背,对每一个顾客露出谄媚讨好的笑容。

那他还走什么呢?反正都是笑,在哪里陪笑不是笑?

不知道是不是催吐伤了食道,洛默的喉咙里开始有了卡着一颗枣核的感觉。无形的异物,吞不下去,吐不出来。

然后他开始更频繁地催吐,但这也只能让喉咙红肿发炎得更为厉害,连嗓子都嘶哑了许多。但那点郁结还是梗在那里。

真像怀孕期的孕吐反应一样。

这样很好,他每天自找的痛苦,可以用来偿还舒适的代价。

他对贺亭洲笑得依旧甜腻,只是眼睛里逐渐失去了神采。

身体里的一个自己,躲在幕后,嘲笑他卖得廉价。但另一个声音又会乐不可支地说,今晚又可以睡在大房子里了。

两个声音每天都在吵架,谁也吵不赢谁,谁也说服不了谁。

洛默夹在两个自我的声音中间,觉得自己就是个被拉扯的破布娃娃。尽管线快断了,棉花快掉出来了,但就是没有彻底散架。

他还在勉勉强强地维持着一个完整的形状。

放弃抗争后的洛默,想在一个角落里,放任自己腐烂。但他很快知道,在贺亭洲的房子里,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角落,对他也是奢望。

夜晚,黑暗如一层厚重的帷幕,把这个房间里的不堪遮掩住。

洛默两眼在黑夜里格外精神,继续了自己白天未完成的事业。

就算得不到贺亭洲的允许,他也可以伤害贺亭洲的所有物。

手里藏着的刀片,被他抵到大腿外侧。指尖轻轻一用力,刀尖就可以把他自己割破。

划下今天的第一刀时,痛感不够锐利,仅有一点皮肤被切开的轻微痛楚。洛默不够满意,他调整着力道,给自己划下更重的第二刀。

在腿上比划出了一个血色的十字,像是对神明的祷告。

洛默没有掀开被窝看自己的身体,但他能感觉到,血液从伤口里渗出来,温热地淌过他的皮肤,被内裤的边缘吸收。

自残是一件上瘾的事,短暂地给他心理镇痛。

他本来想就此收手,但是刀片锋利的触感,实在让他的身体太欲罢不能。

割下每一刀的时候,他都怀着这次划完就收手的心态。可每一次他都觉得不够满意,他还没有切到自己最疼的地方,内心的饥渴还不能够被抚平。

就这样零零总总地,洛默在自己左侧大腿上,一共割伤了十几道口子。

抚摸自己的肌肤,触到粘稠的血液,激起细密的刺痛时,他感到无与伦比的满足。

指甲忍不住陷进去被割开的伤口而扣挖,把堪堪愈合的口子搅得稀烂。

在黑暗里,那些难以言喻的情绪,难以诉说的恐惧,已经如汹涌的波涛般,将他席卷。而刀片就是他泄洪的阀门,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流逝时,那些烦恼也随着他的生命力,一起被带走了。

哪怕情感不由自己,生存仰人鼻息,这幅□□的主人是他,不会有假。

这些伤口,是他掌控自己人生的证明,是他荣耀的勋章。

世人说着先苦后甜,如果他提前把自己这辈子的苦全部吃完,是不是他以后的人生里,就只剩下幸福?

光是切割表皮都这么舒爽了,那他要是把自己的生命全盘献给贺亭洲,会获得无上的快感吧。

刚把刀片对准右侧的大腿,想让恢复得差不多的皮肤,当自己另一处的耕种土地。

落刀还没来得及用力时,门开了。

洛默分辨不出,究竟是自己沉溺在痛楚带来的片刻安宁里,漏掉了门外的动静,还是来人有意敛去了脚步。

门轴转动时只发出极轻的一声,等他意识到有人进来,掌心已经先于思绪动作,薄薄的刀片随之滑落,陷进被褥的褶皱里。

能这样径直推开房门的人,整栋宅子里只有一个。

洛默屏住呼吸,悄悄挪动身体,将刀片压在腿侧。他匆忙整理好凌乱的睡裤,把手从被中抽出来,规规矩矩放在身体两边,四肢摆得端正而刻意。

那模样像极了在课堂上做小动作时,被老师忽然点名的学生。他越急于证明自己清白,每一个动作越沾着心虚。

心跳在耳朵里轰鸣,洛默还能感觉到大腿上伤口的渗血。

贺亭洲进来以后,没有立刻开灯,这让洛默有了侥幸。

他希望被子够厚,黑暗够浓。最好贺亭洲只是路过,进来拿什么东西,或者看看他的睡颜,很快就会离开。

洛默随即把双眼紧闭,一声不吭,呼吸调到缓慢的节奏,做出睡熟了的样子。

愿望很快落空。

贺亭洲越走越近,床垫微微下陷,属于另一个人的重量停在他身侧。

传来的气息里,带着沐浴液的香味,贺亭洲显然才从浴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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